兼容性測試,測試軟件在特定硬件平臺上、不同應用軟件之間、不同操作系統平臺上、不同網絡等環境中是否能夠很友好的運行。
2016 年,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國家標準 GB/T 25000.51-2016《系統與軟件工程 系統與軟件質量要求和評價(SQuaRE)第 51 部分:就緒可用軟件產品(RUSP)的質量要求和測試細則》,確立了就緒可用軟件產品(RUSP)的質量要求,以及測試 RUSP 的測試計劃、測試說明等文檔要求和 RUSP 的符合性評價細則。并在GB/T 25000.51-2010的基礎上增加了"信息安全性"和"兼容性"的有 關產品質量特性的表述。
即:
a) 就緒可用軟件產品(RUSP)的質量要求;
產品說明質量要求、用戶文檔集質量要求、軟件質量要求(功能性、性能效率、兼容性、易用性、可靠性、信息安全性、維護性、可移植性)
b) 用于測試RUSP的包含測試計劃、測試說明和測試結果等的測試文檔集要求;
注: 用于測試的文檔的匯集稱為"測試文檔集"。
c)RUSP的符合性評價細則。
GB/T 25000.51-2016涵蓋軟件產品的八大特性:功能性、性能效率、兼容性、易用性、可靠性、信息安全性、維護性、可移植性等作為對軟件產品測評的主要依據和標準。
就緒可用軟件產品(RUSP)的要求
5.1 產品說明要求
5.1.7.1 適用時,產品說明應根據GB/T 25000.10-2016包含有關兼容性的陳述,要考慮共存性、互操作性以及兼容性的依從性,并以書面形式展示可驗證的依從性證據。
5.1.7.2 產品說明應以適當的引用文檔指明 RUSP在何處依賴于特定軟件和(或)硬件。
5.1.7.3 產品說明應標識用戶調用的接口和相關的被調用軟件。
5.2 用戶文檔集要求
5.2.9.1 用戶文檔集中應提供必要的信息以標識使用該軟件的兼容性要求。
5.2.9.2 用戶文檔集應以適當的引用文檔指明RUSP在何處依賴于特定軟件和(或)硬件。
注: 這種引用可包括:
——軟件和(或)硬件的名稱;
——版本;
——特定定操作系統。
5.2.9.3 當用戶文檔集引證已知的、用戶可調用的與其他軟件的接口時,則應標識出這些接口或軟件。
5.3 軟件質量要求
5.3.3.1 如果用戶可以進行安裝操作,則軟件應提供一種方式來控制已安裝組件的兼容性。
5.3.3.2 軟件應按照用戶文檔集和產品說明中所定義的兼容性特征來執行。
5.3.3.3 如果軟件需要提前配置環境和參數,以執行已定義的兼容性,應在用戶文檔集中明確說明。
5.3.3.4 在用戶文檔集中應明確指明兼容性、功能、數據或流的類型。
5.3.3.5 軟件應能識別出哪個組件負責兼容性。
5.3.3.6 如果用戶可以進行安裝操作,且軟件在安裝時對組件有共存性的約束條件,則在安裝前應予以明示。